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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2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25     点击数量:

各位考生: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2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已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2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我校按照招生计划200%的比例以及前期向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考察信息的情况,确定公安学、公安技术专业进入考察的考生名单,按照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40%确定公安学、公安技术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建议进入考察名单的考生参加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组织的政治考察和学校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如发生复试考生不足的情况,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我们将按照成绩通知后续考生复试。

为方便复试工作,我校为每位考生编制了复试号,用于复试期间各环节使用,请谨记。请考生认真查看《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阶段分组联络方式》,并发送个人微信号至指定负责人邮箱,邮件名称为“复试号+考生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后六位”。

考生如有其他疑问,可发送电子邮件至yjsc_npuc@163.com进行咨询。

感谢广大考生对我校复试相关工作安排的理解,未尽事宜请持续关注学院网站http://www.cipuc.edu.cn/的后续通知。

特此通知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