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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21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10     点击数量:

各位考生: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21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已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我校2021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将于412-430日进行,现将《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21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为方便复试工作,我校为每位考生编制了复试号,用于复试期间各环节使用,请谨记。请考生认真查看《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分组联络方式》,并发送个人微信号至指定负责人邮箱,邮件名称为“复试号+考生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后六位”。

我校将于近期开通调剂平台,具体开通时间请关注我校官网后续关于具体调剂工作的通知,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申请,学校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发放复试通知。

学校正实行封闭管理,请考生不要到学校现场咨询。考生如有其他疑问,可发送电子邮件至yjsc_npuc@163.com进行咨询。

感谢广大考生对我校复试相关工作安排的理解,未尽事宜请持续关注学院网站http://www.cipuc.edu.cn/的后续通知。

特此通知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研究生院

                                           202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