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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公安学科硕士研究生考生提交政治考察信息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15     点击数量:

公安学科考生:

根据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公安学科(含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下设各研究方向)考生,须参加由省级公安机关组织的考察(含政治考察、体检、面试和体能测)。为做好考察的前期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

(一)公安学科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的普通计划考生;

(二)公安学科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二条规定,享受照顾或加分政策后可达到上述分数的公安学科考生。

备注:考察信息提交范围大于考察范围。

二、提交时间及方式

3月20中午12时前,考生须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cipuc.zssystem.com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同时,请考生提前完成《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考生基本信息申报表》填写(见附件1,①下载并填写个人信息,手写签字确认;②上传PDF格式扫描件至系统;③报考序号为考生编号)。

此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档案在校的往届本科生还应提前完成公安学科硕士研究生在校表现考察表填写见附件2填写个人信息并打印;将考察表交至本科院校考察部门(学院<系、部>党委、学工部或保卫处)填写考察意见并加盖公章;上传PDF格式扫描件至系统)。

由于系统升级,预计3月18日早8:00后开放系统功能,考生请提前着手上述表格填写签字和盖章工作,并确认提交版本与原始PDF版本表格样式(包括页数、格式等)相同。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准确区分生源地和现所在地。

1.生源地认定标准如下:考生若无工作经历,则其生源地为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若有工作经历,则其生源地为报名时户籍所在地。

2.现所在地是指复试期间考生现在的居住地。

请考生务必按照个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上述两项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

考生应准确界定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要漏填,也无需多填。考生的家庭成员指其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子女、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其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父母指有共同生活经历的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指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指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已故家庭成员信息,须如实填写,并注明去世时间,信息已无法查找的已故主要社会关系,可不填写。

考生个人经历从小学学习经历起填。

四、有关要求

)考察是公安院校研究生招生的必要环节,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误填、漏填导致无法有效考察和考察不合格的,我校将不予录取。

考察信息采集中需要填写的内容较多,建议使用电脑端填写。首次登录后,考生应先查看表单内容,将相关信息准备完全后,再行填写。请及时点击页面“保存信息”按钮,确保信息录入成功(提示:可在信息采集首页右侧“已上报考生信息”中自行查看)。

(三)提交考察信息不代表能够进入考察范围、复试范围。未在上述时间内提交考察信息的,将被视为放弃考察和后续复试资格。

(四)考生切勿将考察表等信息拍照截图后在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公共媒体上公开传播,一经发现,我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五、温馨提示

(一)后续工作请及时关注学校网站首页“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栏目发布的相关信息。

咨询邮箱yjsc_npuc@163.com

1.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考生

基本信息申报表

2.公安学科硕士研究生在校表现考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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