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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20     点击数量: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公布要求》和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辽宁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试卷评阅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2290)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申请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初试成绩查询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时间:2023年221日12:00。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124.70.108.172:5117/ASPX/Student/StuLogin.aspx自行注册并查询。初试成绩查询服务时间为2023221日~2023330日。

   考生初次使用该系统须注册账号后进行成绩查询。注意:注册账号时填写的姓名与证件号码必须和研招网报名时的一致。证件号码将作为登录账号。

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成绩复核申请时间:20232月21日12点至2月248;对初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在此时间段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方式

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认为确有复核的必要,请登录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http://124.70.108.172:5117/ASPX/Student/StuLogin.aspx,登录后点击成绩复核申请,勾选复核科目,并按要求正确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和准考证照片(JPG格式),上传完毕后在系统回传处提交。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我校将不予受理成绩复核申请。我校不接受现场成绩复核申请或咨询工作。

(三)复核内容

根据有关规定,成绩复核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误、登分错误,不重新评阅答卷。

(四)受理及结果反馈

统考科目由学校报省招考办进行复核,自命题科目由学校组织专人复核。复核结果将于3月1日向考生反馈,考生可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的成绩复核结果查询页面进行查询。如发现初试成绩有误,学校将电话告知有关考生,成绩无误者不再单独通知。

三、其他

(一)我校复试工作安排及调剂相关事宜待2023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将在学校官网——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栏目及时发布,欢迎关注。

(二)我校不邮寄书面的成绩单,确有需要的考生可自行打印成绩查询系统的本人成绩查询结果页面。

(三)考生如有其他疑问,可发送电子邮件至yjszsb@cipuc.edu.cnyjsc_npuc@163.com进行咨询。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