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近日,接公安部紧急通知,2019年起,我校公安专业考生在复试前须参加生源地公安厅(局)组织实施的政治考察。未通过政治考察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一、考察对象
(一)报考公安学专业下侦查学、公安情报学、禁毒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公安管理、犯罪学研究等7个研究方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315分以上;
(二)报考公安技术专业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执法技术、法化学、人体检验与鉴定技术等4个研究方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260分以上。
二、考察流程
(一)提交政治考察信息
考生登录指定网站,如实提交信息。考生登陆时间、网址及考察表内容,我校将于3月5日前发布在我校官网,请考生特别关注。
(二)参加各省公安厅(局)组织的政治考察
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等复试相关内容将于国家线下达后公布于我校官方网站(参与政治考察不代表确定能够进入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将会发往至生源地省公安厅(局),由各省公安厅(局)复核考生提交的政治考察信息,并在4月12日前作出政治考察结论。结论为“不合格”的,我校将不予录取。
三、注意事项
(一)政治考察是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入警的必要环节,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误填、漏填导致政治考察不合格的,我校将不予录取;考生瞒报信息一经发现的,我校将随时作出取消录取资格、开除学籍、取消就业资格等处理。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政治考察信息的,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请考生不要将考察表中的信息拍照、截图后在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公共媒体上公开传播,一经发现,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四)考生须依次填写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员信息及表现情况,家庭成员包含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包括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未婚兄弟姐妹(包括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 养兄弟姐妹、 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婚兄弟姐妹。请考生切勿漏填、误填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若为在读、未就业或已故人员,请在“工作单位及职务”栏中填报就读学校、家庭住址或亡故情况。
(五)考察表将填写内容较多,建议使用电脑端填写。
(六)生源省份原则上为考生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省份;本科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且户籍已迁移至工作地的,生源省份为工作地所在省份。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