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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5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1-05     点击数量:

各位考生: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成绩已经公布,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15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167分,英语不低于25分。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达到上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具体名单请见附件1),请按时到我校参加复试。现将复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2016年1月16日 8:30――9:10 资格审查

2016年1月16日 9:30――11:30政治笔试

2016年1月16日 13:40――16:00综合面试

未能按上述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

2.报到地点: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办公楼215室

二、复试基本内容及总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内容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综合知识及相关业务能力。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政治笔试:试题类型为简答题和论述题,卷面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复习参考提纲见附件。

2.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全国联考总成绩×80%+综合面试成绩×20%。对于综合面试及政治笔试均合格的考生,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资格审查须提交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与网报信息一致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警察证或法院、检察院、司法部门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逐级审批并盖章的资格审查表1份(照片处也应加盖公章,建议办理审批手续时一并办理2份,1份考生自己保留)。

考生登录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网(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index.html)报名平台,自行打印资格审查表。其中,“省级主管部门意见”指由考生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区)公安厅政治部、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处、人民检察院教育宣传处、司法厅人事教育处等部门加盖公章出具的意见。

复试过程中考生不能提交与网报信息一致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将不能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不予录取。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四、其他

1.准备按期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务必于1月12日上午10:00前电话回复我院研究生处参加复试,我院将根据考生回复情况酌情通知下序考生。回复电话:024-86982265、86982252,回复时请报清复试名单中本人成绩排序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2.我院在职法律硕士学费为35000元,按照要求考生应该在录取前一次性交纳。不能按期交纳学费的学生,将不准许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

特此通知。

附件:1.复试考生名单

     2.复习参考提纲

 

研究生处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