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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9年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选择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11     点击数量:

为做好辽宁省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9年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选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选择人选的确定

2019年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均合格的考生列为职位选择人选。

二、考生来沈要求

参加职位选择的考生要遵守辽宁省及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并按照要求做好隔离及新冠核酸检测。

三、职位选择的时间、地点

(一)职位选择时间

职位选择的时间为6月16日至19日,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8:00报到;下午14:00开始,考生13:00报到。

(二)职位选择地点

职位选择地点为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东陵东路82号)。

四、职位选择

(一)职位选择方法

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特殊标准体检、体能测试、考察(政审)等均合格的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如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面试成绩进行比对,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在《辽宁省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9年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信息表》中选择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前者如放弃职位选择,按排序依次递进。

职位选择后,发现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所选择职位取消。职位选择时执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规定。职位选择工作分为2个阶段,即职位选择和调剂职位选择。

(二)职位选择程序

1.入场。考生在进入职位选择现场前,由专业人员核对其健康码、新冠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并测量体温。合格者进入职位选择现场。

2.候选进入职位选择现场的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领取《职位选择登记表》和职位选择顺序号牌,在候考区指定位置坐好并填写《职位选择登记表》,等候选择职位。

3.选择。职位选择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职位选择。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职位信息表》(各职位明确设置辽宁生源或本市生源)中选择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原则上每人不超过3分钟。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达职位选择现场,职位选择开始后仍未到达职位候选区的,视为自动放弃第一阶段职位选择。

(2)第二阶段调剂职位选择。第一阶段职位选择结束后,如有空余职位,省公务员局将对空余职位进行统计汇总后,进行调剂职位选择,调剂后的职位均为不限学历(学位)、不限政治面貌、不限专业、不限生源地、不限性别。

调剂职位选择人员的确定:第一阶段放弃职位选择的考生或未有机会进行选择的考生。

调剂职位选择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原则上每人不超过3分钟。在职位选择中已经选定职位的考生不参加调剂职位选择。放弃调剂职位选择的考生(含放弃职位选择,又放弃调剂职位选择的考生),今后报考公安机关不再享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有关政策。

调剂职位选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职位选择后无空余职位,不再进行调剂职位选择。

4.职位资格条件审查。选定职位后,考生需到职位资格条件审查处进行职位资格条件审查,职位资格条件审查主要对考生身份、性别、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生源地、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进行审核。

5.签字确认。职位资格条件审查合格的考生,需在《职位选择登记表》中签字确认并在签字处留下指纹。放弃职位选择的,需写出书面申请并在指定位置签字并在签字处留下指纹。

四、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健康通行码”绿码、近7天内本人新冠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参加职位选择,并自备黑色签字笔。

2.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报到时间到达职位选择现场;职位选择开始后仍未到达候选区的,视为自动放弃职位选择(请考生不要迟到)。

3.考生入场时安排专人依次测量体温,并核对“健康通行码”绿码、近7天内本人新冠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在体温测量过程中,如发现考生体温异常,需进行登记,不得入场。其职位选择通过有关方式安排。考生不得携带无关的物品进入职位选择现场,家长不得陪同,考生可以携带手机入场。

4.职位选择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按照顺序号进行。

5.考生从居住地出发到职位选择结束后离开,要求全程佩戴医用口罩。职位选择期间考生之间的距离间隔1米以上,除资格审查核实身份外,中途不得摘掉口罩。所有工作人员均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附件:1.辽宁省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9年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信息表

2.辽宁省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9年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选择时间安排

辽宁省公务员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