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考生:
欢迎报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6年报考我校需要政审和参加加试,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我校招收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的考生。
二、招生条件
(一)政治条件。考生本人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思想进步,品行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志愿从事公安工作。考生本人还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
(二)身体条件。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考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有良好的协调性和柔韧性;左右眼单眼裸视力为4.8(含)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嗅觉不迟钝,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须在正常范围内;思维敏捷,心理健康。
(三)体能条件。根据公安部规定,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为:
男生:1.俯卧撑:10秒钟完成6次以上(含)。
2. 4×10米折返跑:12〞2(含)
女生:1. 仰卧起坐:10秒钟完成5次以上(含)。
2. 4×10米折返跑:13〞2(含)
三、招录流程
(一)报考条件
凡高考分数达到北京市高招办公布的一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的本科志愿(本科提前批);报考我校本科志愿的考生须完成 “体能测试、体检和面试”(以下简称“加试”)以及政审工作。
(二)本科招录流程
1.政审
凡欲填报我校本科志愿的考生,请在6月23日(周四)、24日(周五)9:00—15:00,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及“高考准考证”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木樨地校区)或北京警察学院领取《政审表》及《政审工作须知》,填写《政审表》相关项目后,交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派出所按要求审查、签字、盖章、密封后,交考生本人或家长,于6月29日(周三)送到指定地点(详见《政审工作须知》)。
2.加试
完成政审的考生,请于7月2日(周六)、3日(周日),到北京警察学院进行加试。加试时需持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1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穿运动服、运动鞋,自备饮水。每日加试时间为:上午8:30—12:00 下午1:00—3:30。加试分区县进行:
日 期 |
区(县) |
7月2日(六) |
东城、西城、密云、延庆、燕山、亦庄 大兴、昌平、通州、门头沟 |
7月3日(日) |
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 顺义、平谷、房山、怀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