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福建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
根据《福建省2018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福建省2018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招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考计划
经研究,我省2018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541名。
招录机关、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职位条件详见《福建省2018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应当属于人社部发[2015]97号和[2015]106号文件规定的,经过福建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面试后录取到公安部部属公安院校或福建警察学院公安专业就读的学生,以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福建生源的研究生,同时应当符合人民警察的报考资格条件。其中:福建生源是指参加高考时户籍在福建省的考生。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后续的招考:没有达到毕业条件,不能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的;不符合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已被中央国家机关(含公安部机关及直属行政单位、铁路、交通、民航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机关)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考工作总体安排
7月6日 考生报到、指纹录入
7月7日 考生心理素质测评
7月8-9日 考生体能测试
7月10日 考生面试
7月11日-12日 考生选择职位
四、参加考试对象
此次考试参加对象为笔试成绩达到我省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合成成绩不低于61分,且行测和公安专业科目均不低于45分。
五、考生报到
此次考试期间,考生身份确认均通过指纹验证,因此在考生报到时安排指纹录入工作。报到地点:福建警察学院(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阶梯教室102室。考生报到时间:福建警察学院学生7月6日上午8:30报到,公安大学、刑警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学生7月 6日下午14:30报到。考生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进行身份确认,身份确认后进行指纹录入、领取考生须知。
六、考生注意事项
(一)各校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完成指纹录入工作,逾期将不再受理并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生应按考生须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相应考试,未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
(三) 考生心理测评、体能测试、面试、选择职位时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进行资格复核。
(四)考试期间,考生着便服(体能测试时穿运动服、运动鞋)。
请各公安院校及时将上述有关事项通知到每位笔试成绩达到我省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附件:《福建省2018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
福建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8年6月28日